检举别人挪用公款的渠道有以下几种:
1.向当地纪委或监察委员会进行检举。各地都设有纪委、监察委员会,属于上级纪委、监察委员会管理。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或12388举报中心查找其联系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检举。
2.向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特定领域或部门,比如教育、医疗、公路等,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检举,比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等,或者向有关的中央部门进行检举,比如教育部、卫生部、交通部等。
3.向媒体进行检举。有些公款挪用案件难以得到正义,可以向记者或媒体进行爆料。如果爆料真实可靠,且涉及到大量的公款挪用,有可能引起社会的关注,从而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无论采取哪种检举方式,都应保持谨慎和冷静,不得为了报复或个人原因进行恶意报复。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具体和可信的证据和材料,以便相应部门进行调查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