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协议需要写对方的名字。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其中包括各项离婚事宜的约定,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写明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对方的名字尤为重要。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对方的名字则代表着他/她是否同意该协议的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写对方的名字,那么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为此,离婚协议应该由双方夫妻共同签署,并且要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双方姓名、签署日期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另外,离婚协议应该是经过双方同意达成的协议书,具有合法性和约束力。通过写明对方的名字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能够避免在未来发生纠纷时,对方否认协议内容,从而导致协议无法执行的情况出现。
总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写明对方的名字可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并避免未来纠纷的发生,从而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