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的房产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离婚后双方的住房安排以及相关财产的分配等问题。具体写法应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来确定。下面是一个大概的写法供参考:
一、双方共同持有的房产
如果双方共同持有的房产是婚前共同购买的,协议书中应该注明房产权归属的解决方式。例如,可以由一方购买另一方持有的部分或者协商出售后平分财产等。
如果是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则需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决定如何处理。双方可以选择继续共同持有,或者选择由其中一方全权持有,或者通过出售等方式分配财产。
二、单方面持有的房产
如果是一方单方面持有房产,应该注明该房产归属于哪一方,此处需要双方事先协商达成共识。
三、未解决房产问题
如果双方还有未解决的房产问题,协议书应该注明其所有权难以解决的原因,并表明协议书对此财产所作的暂不处理规定。
以上,仅仅是一个参考的写法,协议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应该注意到的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写好房产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减少离婚带来的争执和不必要的疑惑,同时也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