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免费的,因为它是我国给予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保障农民的生计和家庭住房安全的重要手段。但实际上,在一些地方官员张口就要宅基地“费用”,这就让农民很不满意。
官方规定,农民集中居住点乡村居民建设用地,由村集体所有,原则上不可出售。对于农民自建的住房,宅基地应当由集体所有和村民自留。在土地流转政策启动后,村民可以用宅基地入股或租地经营,这都是在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开展的。
但是,实际情况却很复杂,农民要想获得宅基地,经常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 首先,有一些破坏性的因素,在某些地区,一些高干子女或黄牛们抢夺乡村的宅基地。很多乡村找不到信任的股东,并被个人或组织控制。议定可能只有包租婆,村干部和头号黄牛,而其他农民则被排除在外。
其次,由于目前很多宅基地给予的面积都较小,不足以容纳一家人的住房和生活需求,因此,不少农民被迫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争取更多的宅基地面积。一些地方官员甚至会以各种理由阻挠农民维权,令很多农民无法取得自己应有的宅基地。
最后,还有一些人试图从中谋取暴利,视宅基地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向农民收取高额费用。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在很多农村度过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如果你不掏钱给村干部,他们就会拖延甚至拒绝给你分配宅基地。有些地方,官员每平方米可得到几百元、上千元不等的好价格,就算地白了,也能赚到钱。
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农民想要获得宅基地,还需要经过各种表面上的“谎报、打折、补贴”的“利益交换”。因此,政府应该大力整治乡村宅基地的乱象,落实好法律规定,让农民真正享有到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