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程序中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一般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宜,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协议属于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法院强制判决,所以离婚协议内容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该协议满足法律规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民法基础理论,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的自愿意思表示,具有协议的法律效力,但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定条件。
首先,离婚协议需要是实事求是的。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需要真实地披露其财产情况,不得隐瞒、欺诈,否则该协议的内容就无法生效。
其次,离婚协议需要合法合理。如果夫妻协议中要求孩子全部由一方扶养,而另一方则无探望、抚养权,这样的协议就不符合法律法规,不能生效。
再次,离婚协议应当有双方真实的签字或盖章,并应在有证人或公证人的见证下进行,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的内容生效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应是心甘情愿的自愿协商达成,否则该协议的内容会被法院判定无效。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达成前,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情况,尽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