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一般来说,抚养权应该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进行判断并做出决定。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身故,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成为继承人的问题也成为了各方争论的焦点。
首先,在国内,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不是继承人。因为离婚双方离婚后有了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这些文件会明确规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当其中一方离世后,孩子的抚养权不会被自动转移给任何继承人,而是根据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的规定,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离婚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或者经过法院审理后没有做出明确的抚养权决定,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教育必须由父母双方按比例履行。当其中一方死亡后,则应由生存方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继承人和有抚养能力的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接管抚养。
总的来说,在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当其中一方离世时,孩子的抚养权不是自动转移给继承人的。抚养权是根据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的规定,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责任,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由生存方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况不能行得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转移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