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证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有证是合法的。该条例明确规定:“宅基地的审批、出让、划拨和使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划拨给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上建房或者其他建筑物,供其居住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土地。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的产权证明,是宅基地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权利明示和对抗性,是宅基地使用和流转的基础。
农村宅基地有证的合法性不仅体现在《宅基地条例》中,同时也得到了《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确认和保障。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宅基地的权属和权利,明确指出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法设定的不动产权利;而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宅基地的出让和划拨进行了规定,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出让、划拨的地点、土地意向性用户、用途、面积、出让、划拨方式、使用期限、出让、划拨价格等应当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等权利。
总之,农村宅基地有证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利保障。因此,农户在使用宅基地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妥善保管宅基地证,加强对自己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