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必须通过民政局审批,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只有经过这种正式渠道的离婚协议才能获得法律认可,才能保证离婚的合法性和效力。
离婚口头协议只是双方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协议,不能被视为正式的离婚协议。虽然离婚口头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双方进行约束,但它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一旦出现争议,没有法律途径来保障各自的权益。
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最好还是通过公证处进行备案。这样,虽然口头协议仍然不能取代正式的离婚协议,但可以作为备查证据,防备出现以后有纠纷的时候,可以依据这个协议来解决。
所以,对于离婚,双方最好遵循正式的离婚程序,签署正式的离婚协议。这样可以保证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效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如果遇到了离婚问题,请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民政部门相关人员,遵循正常的离婚程序,保证个人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