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负责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等相关事务。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文件之一,对离婚双方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民政局会保存离婚协议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应当由离婚双方自行商定,并于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协议后,应当予以保存,并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时提供复印件。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民政局会保存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进行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即被保存在该地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中。此外,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民政局也会为离婚双方开具离婚证明,同时也会将离婚协议的内容记入离婚证明中,作为法律效力的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务必慎重考虑,并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同时,为避免因保存不当导致的纠纷,建议离婚双方保留好离婚协议原件,并在备份时确保存放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