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市政府规划的拆迁项目中,为保障拆迁户的权益而建造的新房,以保证拆迁户的居住和生活等基本权益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房屋性质的,因此拆迁户在拆迁后申请拆迁安置房,可以被视为已经有房户。
拆迁安置房的产生是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政府为了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需要对旧有的城市建筑或者环境进行整改或拆迁,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基本权益,政府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而拆迁安置房就是其中一种补偿方式。
对于一些没有足够住房的拆迁户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他们得以在新的环境中重新安置的保障,同时也是他们生活的基础,因此可以被视为已经有房户。经过拆迁后,拆迁户在获得拆迁安置房时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如向单位或政府申请,按规定付清相应的费用等,一旦申请成功,他们就成为已经有房户了。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省级以上政府为保障拆迁户基本生活权益而提供的房屋,可以被视为已经有房户,原则上是不能再继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完善拆迁政策,力求保障拆迁户的权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