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依法拥有的、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算有房户。但其属于农村固定资产中的非住宅房屋,与城市中通常所说的“有房”概念有所区别。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这些土地通过宅基地制度的实施逐渐转向农民家庭所有。农村宅基地实行的是“有地无房”的基本政策,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然而并不限制其建造多少房屋。因此,一个农村宅基地可以被拆分成多个地块,家庭可以在不同的地块上分别建造自己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建筑规模和设计要求也受到国家和地方政策的严格控制。按照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超过两层、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设计上受到建设规划、一定的防火措施等多方面的制约。而农民在建房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取得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这些所有权证书的发放也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土地资产保护意识,提高其土地使用效率和生产水平。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算有房户,但其不同于城市中的房地产,在用途和所有权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农村宅基地的实行,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也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