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权证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补偿给被拆迁户的一种住房资产权益,具备产权转让、物权变更及抵押贷款等多重功能。它是被拆迁户住房权益的法定证明,是申请办理各种房屋交易、贷款和继承等手续的必要条件。那么拆迁安置房权证办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首先,被拆迁户需要持有政府发放的《房屋征收(拆除)补偿决定书》或《征收(拆除)决定书》,并按照决定书上的规定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权证。此外,拆迁安置房权证需要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备案,领取土地证、房屋权证、豁免证明等相关证件。
在具体流程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属地部门审核: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对拆迁安置房资格进行审核,并颁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 建委验房:待交房后,城市建设委员会会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委发放验收证明。
3. 评估机构评估:同时到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后产生房屋评估价值,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4. 征地补偿款发放:出具评估报告后,安置房出售价款将按评估价值计算,由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以及相关支持性补贴,到位后即可办理房屋权证手续。
5. 办理产权登记: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到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拆迁安置房权证。
总体上,拆迁安置房权证的办理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拆迁政策及办理流程,按照要求逐一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够成功领取拆迁安置房权证。同时,也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办理期限及相关补充材料的准备工作,避免延误或遗漏导致办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