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法律规定由《婚姻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所规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在签订时并不必须有见证人存在,但是为了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还是请一两位共同的见证人。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见证人到场,可以有效避免协议的有效性被质疑,在协议有效性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见证人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可以验证双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并在协议中加上他们的签名,以证明他们亲眼目睹协议的签署,并且确保协议是经过双方认真考虑和自愿签订的。
其次,有见证人到场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有助于协议的完善和合理性。有时候,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会出现一些不同的意见,如果没有见证人在场调解,协议可能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协议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虽然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必须有见证人的到场,但考虑到协议的有效性、完善性和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还是应该邀请一两位见证人到场。 通过见证人协助,将会更好的保证协议的合法性,降低协议后纠纷概率,促使离婚手续合理有效,去除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