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前年开始执行了一项拆迁安置工作。在此期间,政府给予了很多有关拆迁安置的政策性补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拆迁安置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姜堰区的拆迁安置补助标准如下:
1.房屋阳台、雨蓬等附属设施(不包括进淋阳台)不进行乘法计算,每平方米800元;
2.房屋内门不坚固,不进行乘法计算,每扇门150元;
3.各类地面、地下设施:
(1)公共道路、广场、防洪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按乘法计算,每平方米500元;
(2)绿化用地按其维护期限乘以相应系数进行乘法计算,每平方米200元以上。
其中,绿地维护期限长度决定了相应的系数大小。维护期限为5年的绿地,系数为0.5。
4.临时看守室、文化广场、露天停车场等临时设施,每间每月免费使用的补偿以外的部分,按口径收费,每平方米每月12元;
5.对于单位或者机关拆迁的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总体来说,姜堰区的拆迁安置补助标准相当可观,既帮助了被拆迁者尽快解决了安置问题,也给予了苦苦等待拆迁的群众有力的保障。同时,这项政策的实施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为社会和民众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