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协议书是指在夫妻离婚之前,双方达成的一种协议,该协议详细地规定了双方在离婚后的各方面的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权等等。离婚前协议书能不能拿取取决于双方签署该协议的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是经过了法院的认可,通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那么双方可以拿到离婚前协议书。一旦公证机构公证,意味着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从而保障双方的利益。
其次,如果双方签署了离婚前协议书,但没有经过公证机构公证,那么拿到该协议书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因为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无法保障双方的权益。此时,如果在离婚后有争议,双方需要重新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定,这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前协议书已经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双方也可以在离婚后申请变更协议内容。但是,双方必须面对法律程序和程序费用。因此,从长远考虑,双方在签署离婚前协议书时,要谨慎思考,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利益。
综上所述,离婚前协议书能不能拿,主要取决于双方签署该协议时的具体情况。无论如何,双方在签署离婚前协议书时,都应该慎重考虑自己的利益,选择最合适的方式来签署该协议。同时,离婚后也要保持理性,尽可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追究法律责任,使双方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和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