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自主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并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手续的离婚方式。相较于争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更加简单、顺畅,需要双方共同决定离婚的财产、抚养子女和其他权益划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起草离婚协议书。具体程序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都能够同意离婚。
2.夫妻双方对离婚的财产、抚养子女和其他权益划分达成一致意见。
3.夫妻双方年满22周岁。
4.夫妻双方婚龄满1年。
5.夫妻双方不存在抚养子女、债务追讨、房屋房产、经济赡养等复杂情况等。
二、协议离婚实施步骤: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进行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2.夫妻双方到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与民政局要求的资料一起递交。
3.民政部门接到离婚申请和材料后,根据双方协议书审核无误后,办理离婚手续,并发给离婚证。
4.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复核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等约定内容并签字盖章。
5.在现有财产、财产分割情况、抚养子女等方面,达成共识,双方签字确认协议后,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是夫妻关系的合法解除,因此需要双方充分了解离婚的法律效果、权利和义务,认真讨论协商离婚方案,在民政局办理完毕之后,把个人和财产隐私信息做好自我保护和妥善处理。同时,夫妻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财产分割计划,充分考虑到各项细节,确保离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