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居住权益而提供的补偿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让失去住房的家庭得到住房的保障,重新安置居住。在拆迁安置房的选择上,政府一般会有规定房屋建筑面积和居住面积的要求,例如北京市拆迁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一般要求不少于45平方米,而居住面积不得低于35平方米。这就意味着,在选择拆迁安置房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居住面积都必须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无法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然而,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抵平方这一问题,不同城市和地区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例如,有些城市会规定拆迁安置房必须抵平方,也就是说,在拆迁安置房面积需求的基础上再乘以一个系数,通常在1.2-1.5之间,受让人才能得到能够满足其居住需求的房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受让人在获得拆迁安置房后,能够有更大的空间进行改造装修,使其更适合居住。
而对于不需要抵平方的城市,则意味着在满足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和居住面积要求的前提下,受让人可以自主选择所需的房屋面积大小,而不需要按照一个系数进行抵平方。这种情况下,受让人就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如果需要大面积的居住空间,则需要选择更大的房子,反之则可以选择面积较小的房屋。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在不同城市和地区的政策规定存在差异,购买房产前需了解当地政策,以免因不符合政策标准而无法获得补偿,或购买房屋后无法满足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