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形成的文书,其中包括了离婚双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视权、赡养和抚养费等内容。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平共处的基础上达成的,对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可以单方面更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情况一:离婚协议书还未审批
如果离婚协议书还未提交给法院审批,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如果其中一方突然改变想法,可以自行要求更改协议内容。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另行达成一致,否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会进一步恶化。
情况二:离婚协议书已经审批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经过法院审批,那么就需要遵循正式的法律程序进行更改,单方面更改是不被允许的。需要经过两个步骤:
1. 向法院提交更改请求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需要向法院提出更改请求,但是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例如协议中的内容严重不公平、违反基本法律原则、因生活变故等不可抗力原因等。经过法院核实并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更改。
2. 重新签署协议
如果法院通过申请,要求更改离婚协议书,那么双方需要重新签署新的离婚协议书,否则不能生效。重新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要经过法律认证,才彻底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形成的文书,对双方财产、子女等方面具有类似法律合同的作用。离婚协议书的变更必须经过法院审核并获得双方签名,否则是无效的。单方面更改可能会触犯法律,并给双方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