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孩子权益的核心之一。由于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需要得到妥善的解决,因此,抚养权是需要被分割的。在国家相关法律条例中,抚养权分为独立抚养和联合抚养两种。但是,有时候双方离婚后,一个人申请获得孩子的独立抚养,并不希望与另一方进行联合抚养,因此不少人就会问,可以不分割抚养权吗?
回答是不可以。离婚之后,父母都有责任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照顾。即使一个人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充分的照顾,也不能剥夺另一个人为孩子提供照顾的权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两个父母都有的权利和责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照管和关爱孩子的责任。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如对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才会考虑单方面剥夺一方的抚养权。
虽然不可以不分割抚养权,但离婚后的父母可以灵活地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制定适合自己和孩子的方案。可以选择谁来生活,谁来照顾孩子,以及选定时间等等。这样的方案不会违反法律规定,因为两个父母可以自由协商解决争议,并以司法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形式提交给有关部门确认。
总的来说,抚养权是孩子合法权益的体现,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离婚案件中,虽然可以制定灵活的方案,协商解决争议,但必须确认的是父母都有且只有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照管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这个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