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方面的事项。离婚协议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只要离婚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主要源于《民法典》和《婚姻法》。《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可以通过协议加以取得、行使或者变更,法律没有禁止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中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协议。离婚协议要载明离婚的事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财产抚养及赡养费等事项。离婚协议书应当由离婚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拟定,也可以请律师帮助拟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会被视为无效协议。比如,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必须合法、公正、合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利益较大的一方的利益。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将会被判为无效协议。
总之,协议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同时,离婚协议在生效前也需要进行公证,确保其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