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协议是离婚时比较常见的协议之一,它在协议达成后需要进行公证,以便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抚养权协议公证处会提供协助,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起草协议。
公证处的职责是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并签署公证书。公证处的工作类似于一个证婚人,对协议进行鉴定并确认其有效性。
起草抚养权协议的一方需自行完成,一般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些共识,尤其是在分配抚养权、责任和财产分配等方面,需要充分的考虑和协商。协议需要具备的要件包括:
1.明确的抚养方式和责任分配。在协议中明确描述抚养方式、抚养时间、抚养责任和监护安排等。
2.明确的财产分配安排。协议需要清晰地描述财产分配的安排和财产归属问题。
3.协议中需出现的双方签字,且签署时间无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抚养权协议需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证处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并不代表其任何免责或免责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