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照顾权,包括居住、教育、医疗等,通常是由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担任。那么,18岁以后抚养权是否还存在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岁)时,其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成为完全具备自主权利的成年人。因此,抚养权在法律上不存在,父母或监护人也没有必要再履行抚养义务。
然而,父母或监护人对成年子女的照顾和关爱并不会因为子女年满18岁而停止。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对彼此关心和照顾的行为依然存在,但这种关系已不再是法律上的抚养关系。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成年子女可能还需要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照顾和支持,比如身体上或心理上有残疾或疾病的情况下、还未能独立生活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年满18岁,子女仍然可以向父母或监护人寻求帮助,并有可能要求他们继续履行监护义务。
总之,虽然法律上抚养权在子女年满18岁时不存在,但实际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此消失。成年子女与父母或监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是一种由爱和责任构成的互助关系,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