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决定抚养权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离婚,而是因为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在决定抚养权时,法庭将会考虑如何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福利,而不是考虑父母之间的关系。
因此,在两个儿子离婚时,决定抚养权的应该是能够最好保障孩子的健康和福利的父母。如果两个父亲都有能力和愿意承担抚养责任,那么法庭也会进行调查和评估,从而给出合理的抚养权决定。
然而,尽管父母或其他抚养者都有能力抚养孩子,还是应该尽可能地让孩子保持与两个父母的关系。除非有非常特殊的原因(譬如家庭暴力或滥用),否则应该让孩子拥有两个父母的关爱和支持。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抚养权决定的过程非常繁琐和漫长,并且有很多的情况需要考虑,譬如孩子的生活、学校、朋友、兴趣爱好等等。因此,在决定抚养权之前需要认真考虑和评估,从而做出最好的决定,以便保护和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