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拆迁协议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约定拆迁双方在拆迁过程中的权益等问题,着重强调了拆迁补偿、房屋搬迁等问题。但是,有些拆迁协议没有经过正式程序签定,这样做是否有效?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没有经过正式程序签定的拆迁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正式的拆迁协议签定需要征地办、国土局、公证机构等多个部门对协议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的协议,才能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即使没有正式的拆迁协议,如果拆迁双方在事实上已经履行了协议的约定,也可以视为有效。比如,拆迁双方已经就补偿金额、搬迁时间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并且实际上已经进行了补偿、搬迁等事项,这时即使没有正式的协议签定,也可以认为是有效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正式程序的拆迁协议在签署时诉诸的是双方的自愿和信任,这种情况下需要双方特别谨慎。因为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容易。因此,建议在进行任何拆迁协议签署之前都一定要注意以上问题,遵循正式程序,以保证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