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协议证明是指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协议,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证明。在中国,如果夫妻中一方或双方都是外籍人士或境外华人,就需要开具涉外离婚协议证明。
涉外离婚协议证明需要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通过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在具体操作时,需要依次完成以下步骤:
首先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对双方提供的协议进行审核和确认,如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会予以公证。
公证完成后,需要将公证书带到外交部进行认证。外交部认证后,就可以使用涉外离婚协议证明了。如果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还需要将公证书带到有关部门进行财产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身在国外,则需要到当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认证,并按照使领馆要求的程序完成认证。
总之,涉外离婚协议证明的开具需要经过公证、外交部认证等多个环节,程序比较繁琐,需要按照规定一步一步进行,以确保证明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