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房产税法》的规定,所有的房产都应该交纳房产税,而拆迁安置房也不例外。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兴建或者使用其他资源兑换而来的住房,属于房屋产权,也就是说它是可以转让、出租和继承的,因此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拆迁安置房作为新产生的住房形式,其产生的税收问题也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转移和缴纳房产税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一些拆迁户认为,政府给予的拆迁安置房属于补偿性房产,应该免征房产税;而有些拆迁安置房产权交易的行为也让税务部门难以进行税收征管。
然而,实际上,拆迁安置房兑换的就是住房产权,是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房产。这些房屋可以转手转让,也可以正常获得财产抵押贷款。因此,根据《房产税法》规定,拆迁安置房同样应缴纳房产税。
对于拆迁户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问题,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政策,即对于一些拆迁户,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来缓解其负担。同时,税务部门也会针对拆迁户购买房屋所涉及的赠与税和印花税进行相应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的。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拆迁户减轻其负担。税务部门也应该严格征管,规范秩序,确保税收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