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爱是一位日本乒乓球运动员,在2010年与台湾乒乓球选手江宏达结婚,在2017年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福原爱与江宏达却在2020年宣布离婚。
据报道,福原爱并没有获得女儿的抚养权。这主要是因为在日本的家庭法中,抚养权的分配是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的。在许多情况下,孩子的母亲被赋予抚养权,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福原爱的情况下,她与江宏达在离婚过程中并没有达成协议,因此,抚养权最终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了决定。
据悉,福原爱的丈夫江宏达是一名台湾籍乒乓球选手,他的工作和训练地点在中国境内。因此,福原爱在法庭上表示,如果自己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那么孩子需要跟随自己在日本生活,这就意味着女儿需要与父亲分开,无法经常见到父亲。而江宏达也表示自己希望女儿能够跟随母亲一起生活,但他希望能够与女儿保持联系。
因此,根据法庭认为女儿的最佳利益是与父母双亲都保持联系,在抚养权上做出了判决。判决中规定,女儿将由父亲抚养,但是福原爱有权利每周见女儿2次,寒暑假可以探视孩子,而且江宏达还需支付抚养费。这个判决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福原爱应该获得抚养权,因为通常情况下母亲更适合抚养孩子,但是,更多的人认为法院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考虑到孩子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