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三周岁的孩子是很幼小的,对于其抚养权的变更需要谨慎考虑。一般情况下,若父母双方都同意离婚,抚养孩子的问题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但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或者其中一方存在不适宜行使抚养权的情况,变更抚养权则需要依靠法律手段。
首先要明确的是,变更抚养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起诉讼,并经过法院的审理作出裁决。对于未满三周岁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其最大利益,并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做出适当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孩子都有一个主要的照顾者,因此法院会考虑该照顾者的情况,比如其能力、意愿、居住环境等。
如果是由父母离婚造成变更抚养权的需求,则需要先解决离婚问题。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应该明确抚养权归属问题,确立孩子的抚养对象和抚养费问题。如果已经存在协议或者判决书,双方要求修改协议或者申请上诉即可。
如果没有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者协议或判决书没有明确定义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自愿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律师会先就双方的情况进行调查,在法律上作出比较合理的建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还需要证明对方不适合行使抚养权,比如因为精神问题、虐待孩子等原因。
总之,未满三周岁的孩子变更抚养权需要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在法律程序和精神上都比较复杂,需要双方保持理智,注重孩子的利益并积极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