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法律并不是简单地规定挪用公款多久不能起诉,而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考虑,例如金额大小、是否主动交代、是否有赔偿等情况。以下是一些详细的解释:
首先,个别省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公款挪用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可以主动上交挪用的资金,法院可以对其作出减轻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但是该规定只适用于金额较小或者是属于违背职责疏忽而非故意犯罪的情况。
其次,大多数挪用公款的案件都是犯罪,它们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发现时间长久,不能作为其不受追诉的理由。在处理具体罪行时,通常会从数额、性质以及嫌疑人是否已经退赃等方面考虑求情。
第三,对于涉案金额较大的人员,有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很长,甚至可以达到几十年甚至一辈子,这样的命运对于挪用公款者来说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所以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刑,但是一定不能是不追究刑责的缘故。
最后,无论挪用公款者逃避时间多久也好,只要被法律机构发现并认定,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无论挪用公款多久,都不能成为其免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