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纠纷是指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法律争端。抚养权纠纷需要本人到场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一般情况下,当父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不需要子女本人到场。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往往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这时子女本人可能需要到场,以便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在很多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要求对子女影响较大的一方到场,以便审理更清楚的案情。例如,如果离婚后父母发生争议,关于孩子该由哪一方担任抚养人时,法院往往需要进行听证,吸取孩子的意见,了解孩子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决定。
总的来说,在抚养权纠纷中,是否需要子女本人到场,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若子女比较大,如14岁或以上,法院会重视他们的意见作为决策的参考;如果子女较小,则可以由法院委托监护人代表他们进行陈述。在任何情况下,法院的判决都应该是基于最大限度保护孩子权益的原则,以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