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之间根据民法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没有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赔偿,而被侵权人则享有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的权利。
当事人之间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的行为称为“私了”,私了行为对于双方来说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对于被害人来说,私了可以让他们尽快拿到赔偿款,减轻生活负担;对于侵权人来说,可以避免经济赔偿等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然而,在交通事故中,仅仅因为对方全责就选择私了未必是最正确的选择。一方面,在私了的过程中,受伤方可能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对方可能会选择少赔或者拖延赔偿时间;另一方面,在私了后,当事人也无法从公共安全等角度提醒教育相应的交通参与者。
当事人在选择私了时,应当明确自己的权益与利益,并注意到交通事故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如果您面对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公平合理协议。如果尝试不能达成协议,应当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获得法律保障。同时,在车祸事故发生后,建议您及时报警、保全现场,为相关部门提供重要的证据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