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了保障居民住房权利而提供的公共服务,为了保障市民的利益,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也是必要的。
首先,缴纳定金是对购房者的诚意表示。政府在建设拆迁安置房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而政府为市民提供的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为优惠,因此,政府需要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表明他们对政府提供的这项住房服务的认可和支持,缴纳定金便成为了最明确的诚意表示。
其次,缴纳定金也可以起到约束作用,保障政府的权益。政府建设拆迁安置房,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而采取的行动,政府不希望个别购房者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而不遵守合同,造成政府公益事业的损失。购房者必须对自己的买卖行为负责,如果不能按时按约定缴纳房款,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减少合同履行风险,缴纳定金便可以起到保障政府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最后,缴纳定金还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高房价的时代,政府为普通市民提供了可负担的拆迁安置房,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同时,政府也为市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购买方式,包括按揭、全款等支付方式,缴纳定金的做法也有助于促进市场化的发展。不过,政府需严格监管拆迁安置房开发建设过程,确保开发商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民住房需求的满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