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中规定了双方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探望等问题。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在离婚诉讼程序中得到了法院的确认和批准。
离婚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其中的内容是经过谈判和协商达成的,双方对于协议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离婚协议符合自愿原则的要求,可以视为一种自愿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其次,离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这意味着双方必须遵守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而且,离婚协议已经经过法院的确认和批准,一方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内容,必须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过法院批准。
最后,离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则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让对方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则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离婚协议是法律所保护的一种协议,它具有自愿行为、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强制执行的特点。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约定必须要遵守并且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