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抚养争议案件中,孩子本人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法庭审理期间,法官通常会要求孩子到场,进行听证和陈述。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要求孩子到场。具体情况如下:
1. 孩子年龄太小:如果孩子太小,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也不清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那么就不会要求孩子到场。此时,法庭可能会委任一个儿童代表来代表孩子的利益并发表意见。
2. 孩子身体状况:如果孩子的健康状况不允许到场,那么法庭不会要求孩子到场。医生的书面证明可以解释孩子无法到场的原因。
3. 孩子的意愿已经明确:如果孩子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并且没有变化,那么孩子不必到场。如果孩子改变了他们的意愿,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孩子到场。
4. 孩子的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孩子到场可能会受到伤害或者如果孩子到场不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那么法庭不会要求孩子到场。
5. 涉及激烈冲突的案件:在一些争抚养权的案件中,如果夫妻之间存在剧烈争吵、暴力等问题,法庭可能会要求孩子不到场,以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总之,孩子的到场只是在必要时,法院才会要求的。不过,孩子的意愿在抚养争议案件中非常重要,所以,家长应该尽可能地让孩子表达他们的意愿,并听取儿童代表的建议,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