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物拆迁安置房指的是在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对于没有固定产权的居民所在的自建房屋或者临时搭建房屋进行拆除后,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这些安置房往往被安置人视为一份不错的“福利”,但是,这些房屋能否交易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附着物拆迁安置房房屋的产权是归属于国家或者政府,而不是安置人的私有产权。因此,在法律上,这类房屋是不允许被私自转让或者交易的。
其次,除了产权问题,附着物拆迁安置房的入住人员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户籍要求、住房面积要求等等。如果非安置人员通过一定手段获得了这类房屋,将会导致条件不符合,容易引发一系列纠纷和问题。
最后,从伦理角度出发,附着物拆迁安置房本质上是为满足拆迁改造政策所提供的一种临时性福利,如果安置人员将其变成了买卖对象,将会违背最初的出发点和初衷。
总结一下,虽然附着物拆迁安置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出于伦理、法律等多方面原因,这类房屋并不允许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