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协议需要盖章。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事项。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被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盖上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在深圳市,根据《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实施办法》,离婚协议必须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或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公证的离婚协议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由公证处盖上公章,证明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后的重要法律文件。
除了公证处盖章的离婚协议外,夫妻双方还可以选择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协议的签订和公证。律师事务所经过确认后,会出具离婚协议公证书,并在公证书上盖上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总之,深圳离婚协议需要盖章,并且建议在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