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争议点。离婚双方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抚养权涉及到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成长,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发展。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法院会认真审查双方的主张、证据和事实依据。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有资格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例如: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关爱、教育、对待婚姻财产等方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孩子谁更有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得到益处,都是判定抚养权的首要考虑因素。
其次,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4周岁,法院往往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意愿并不是唯一考虑因素,因为孩子年龄小,可能无法理解自己做出的决定所带来的后果。
第三,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由抚养方负责支付。如果一方无力承担抚养费,法院可能判定对方负责支付一定比例的抚养费。
最后,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决定。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孩子数量多数为1-2个,因此法院凭借综合考虑原则根据孩子性别、年龄等情况,判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以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定。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需耐心协商解决争议,如协调不到则交由法院来处理。离婚后的教育和抚养问题需要双方做出最大的妥协,以保证child's welfare 儿童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