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业务挪用公款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和经济犯罪行为,具体过程和处理方法如下:
1.行政违法行为
企业或政府部门内的员工如果在处理公务中擅自挪用公款,该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的处罚通常会由行政机关来处理,一般会视情况予以警告、罚款、停职等行政处罚。
2.经济犯罪行为
如果企业或政府部门内的员工从业务收入中盗用公款,这就属于经济犯罪行为。这种行为的处罚一方面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另一方面由法院根据掌握的证据进行判决。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中盗用公共财物的人,如果数额较大且没有退还,最高可判处死刑,如果数额较小,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初犯而认罪认罚的,一般会在轻判的幅度内考虑,但如果情节严重,则仍有可能受到较为严厉的刑罚。另外,这种经济犯罪行为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记录,也会对其未来的就业或创业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业务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行政法律的处罚,同时也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因此,无论从道德或法律的角度来看,绝不能挪用公款,否则将承担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