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所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解决离婚后的各种问题,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子女财产管理等,这些协议是夫妻离婚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夫妻离婚协议在生效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由具有法律资格的公证机构对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证明,使人们能够相信与公证内容相关的法律事实。离婚协议的公证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机构进行,或者由代理人提交委托书进行公证。
公证完成后,需要将公证书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夫妻离婚协议即生效。如未进行公证或未进行备案,则协议不生效,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反悔的情况,可以在公证之前随时终止协议。如果公证完成后一个月内,当事人之间出现争议并认为公证内容不合法,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异议,要求撤销公证和备案。如果夫妻双方在公证完成并备案之后达成协议,也需要进行公证和备案程序,才能生效。
总之,夫妻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一种应对离婚后问题的方式,需要进行公证和备案程序,才能生效,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