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将公款占为己有或用于非法用途。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是明确禁止的一种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的罪行性质,属于犯罪行为。挪用公款是犯罪行为,如果挪用公款达到了一定金额,且持续时间较长,则涉嫌构成刑事罪行。
我国刑法规定,遵守行政法规,合法职责本身以及依据法规使用公款不需要受到惩罚,但是如果擅自挪用公款,那么就要承担不当行为的后果。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在金额方面,如果不足1万元,处以行政处罚;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超过1万元,但不足10万元,则应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刑事处罚。而且挪用公款的时间长短也是被考虑在内的,在跨度三个月的情况下,且涉及金额大于1万元,是属于犯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该依法惩处。
挪用公款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公款的来源是纳税人的资金,如果将公款擅自挪用,等于是从纳税人的口袋里面拿走了钱财,损失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依法从严惩处,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正确法律意识,增强全民法治意识,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