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精神赔偿是指配偶因婚姻关系而遭受到的精神损失得到补偿的一种形式,对遭受过精神折磨的人来说,精神赔偿可能比物质赔偿更有价值。以下是离婚协议书精神赔偿的写法:
一、赔偿标准:本次婚姻关系解除前,因对方夫妻、子女及其他行为而导致本人受到的精神折磨,本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XXXX元。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XXXX元作为精神赔偿金额。
二、付款方式:XXXX元由XXXX方于XXXX年XX月XX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XXXX方指定的账户,并出具相应的支付凭证。
三、赔偿生效:经双方签署确认后,本次协议的精神赔偿协议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均无异议,且不得撤回、变更。如有一方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争议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执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五、其他事项: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上是离婚协议书精神赔偿的写法,需要双方按照协议内容签署确认后,方可生效。离婚后,遭受精神折磨的一方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安抚和回报,避免因离婚带来的更多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