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利用使用人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超越权限,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或用于个人或他人的支配和利益的行为,属于侵占罪的范畴。挪用公款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具有严重破坏性,也损害了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挪用公款也会受到赔偿和行政处罚等民事和行政责任的追究。
在民事赔偿方面,被挪用公款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要求挪用公款者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应当等于挪用公款的数额并加以利息。同时,挪用公款者也可能面临担保责任和违约金等民事责任。
在行政处罚方面,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挪用公款者可能会受到政府部门的深入调查或者受到惩罚,例如撤职、罚款、降职等等,这些都是常见的职务违法处罚措施。
总体来说,挪用公款是严重违法行为,会受到刑事、民事和行政处罚的追究。被挪用公款的单位或个人应该及时报警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政府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监督,减少公族挪用的发生,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