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抚养权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教育和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包括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等;而财产分割则是离婚后,根据法定程序和夫妻协议,将共同财产分割给双方。
在家庭法律中,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独立的赋权。离婚后,抚养权通常由一个人承担,而财产分割则会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进行划分。因此,在法律上不可能要求拿到抚养权就必须放弃对财产的分割。
当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规定了某方承担抚养权的责任时,同样不意味着该方必须放弃自己的财产分割权。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两个独立且不可代替的法律问题,自然也不存在依靠一个问题来牺牲另一个问题的情况。
当然,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往往会相互影响。例如,如果女方要求抚养权,则男方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在支付抚养费的同时,男方可能会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以保证所有权益的平等。
总之,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在离婚中,双方应该独立考虑这两个问题,并按照法律程序去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该明确自己的利益和权益,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