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为了解决离婚后夫妻之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中往往会规定探视权。但有时候,双方对探视权无法达成协商,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探视权如何写?
首先,无探视权不代表完全剥夺孩子与非监护人见面的权利,无探视权协议中应该规定,如果非监护人需要与孩子见面,需要提前告知另一方,并协商确定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
其次,无探视权协议还应规定,如果存在重大的原因需要另一方陪同或者同意,如孩子健康问题或者无法照顾孩子等情况,另一方必须尽快协商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最后,无探视权协议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协商并确定孩子监护权亲属,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如果孩子需要接受爱护保护,这些亲属必须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同时履行监护权。
总之,离婚协议无探视权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权益,并充分协商和约定孩子的监护问题,使孩子得到妥善的照顾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