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彩礼是婚姻习俗中重要的一环,一般指婚前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的财物或金钱。在协议离婚后,很多人都会想到是否还能够要回自己的彩礼。
根据中国现行婚姻家庭法规定,如果婚姻关系确已解除,离婚后女方一方仍有权要求男方退还婚前所受或者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女方所有,其中包括彩礼。所以,如果女方仍有彩礼没有收回,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提出要求返还彩礼。
但是,具体能否要回彩礼还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如果彩礼属于按照习俗给予的礼金,一般都是无法返还的,因为婚姻 关系已解除,礼金早已经被使用了,也具有失去追索权的特点。而如果彩礼是一笔现金或有明确计算方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要求退还。
此外,如果女方在婚姻生活中有重大贡献,例如家务、育儿等方面,且此类贡献得到确认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畴,女方也可以通过分割财产的方式获得类似退还彩礼的补偿。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后女方如果想要追回彩礼,最好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要求,但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彩礼过于复杂或无法明确计算,还是谨慎考虑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