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降低城市拆迁对居民造成的生活负担,而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对于拆迁安置房能否自由买卖,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因素需要考虑。
1. 起居由人,给公众提供的住房有其自由买卖的权利。
由于拆迁安置房实际上是政府和开发商为城市建设做出的奉献,而且在地处市中心,通勤方便等优势上,也比其他房产拥有更多的优势。因此,如果政府并不允许拆迁安置房自由买卖,那么就会对住房市场形成压抑,同时对居民的自由意志的限制也会引来不满和争议。
2. 可以增加市场流通性,调节市场价格
由于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专门进行开发建设的,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如果楼市主管部门允许拆迁安置房自由买卖,那么可以增加楼市主体的选择范围,同时让拆迁安置房在市场上发挥更多的价值和作用,从而激发社会和经济活力。
3. 利于实现权利和利益的平衡
如果拆迁安置房不允许自由买卖,那么居民的权利和利益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侵犯,因此,如果拆迁安置房不允许自由买卖,居民会对之有较强的不满和抵制。通过允许拆迁安置房自由买卖,可以让居民有更多的选择和决策权,从而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总体来说,拆迁安置房如果能够自由买卖,则可以增加市场流通性,从而调节楼市主体的选择范围、激发社会和经济活力,利于实现权利和利益的平衡,同时还能让居民有更多的选择和决策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但是,在自由买卖的时候,还是需要注意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开发商的责任,确保买卖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