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有两份,一份为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另一份为法院审理后的生效判决书。这是因为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均属于法律范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一旦达成协议,必须将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和认可。如果法院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会将其载入判决书并生效。判决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协议书和判决书虽然形式不同,但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外,离婚协议需要注重具体情况和公平公正原则,遵循法律规定、社会道德和合理原则,协商达成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是各方最为理智的选择。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也需要遵循相信相爱的原则,原则上应该保证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友好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利益。若双方谈判有困难,可以考虑请中立的第三方帮助协商解决,如律师、调解员等,以免情绪失控、误解加深、矛盾激化等不利因素。
总之,在离婚协议制定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公平、可执行的协议,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和协议书,双方都应该自觉遵守,维护好离婚后的亲情关系、社会关系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出决定后要对自己负责,这样才能避免后悔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