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时效期并不是固定的3年,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情况来进行具体确定。
在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协议时效期为一年。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生效前已经分居满一年,则时效期为两年。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生效前已经分居满三年,则时效期为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协议生效期满前,当事人如果在书面形式上表示要继续执行协议,或者双方已履行部分条款,协议对双方继续有效。当然,如果协议中已有约定,例如持续支付抚养费或扶养费等等,那么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就是具体的限期,而不是按照一般规定规定一个时效期。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只是在离婚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离婚过程中精神健康和物质财产分割协商一事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只有法律程序生效的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而且,虽然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总之,在离婚协议签署后,根据协议约定还款时间是需要履行的。如果真的有需要履行协议违反时间的情况,可以及时与对方解决。如果另一方仍然无法履行协议,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介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