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管辖范围主要由地方政府和乡镇政府共同承担。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限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时,根据乡政府所在的位置,在实际操作中,也会由乡级政府承担审批的工作。
具体来说,农村宅基地审批涉及到土地规划、土地使用等多个领域,需要多方面协调和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地方政府一般承担着宏观的指导和决策,例如地方政府的土地规划和管理部门需要制定规划方案、审查和批准申请。而乡镇政府则主要负责具体的审批工作,并将批准的结果反馈给地方政府。
在近年来的政策调整中,地方政府加强了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管理,主要是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滥用、浪费土地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审批管理也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定合法使用宅基地。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管辖范围不仅涉及到地方政府和乡镇政府,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例如土地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协调和审批,才能确保农村宅基地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