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它对双方的财产、抚养子女、婚姻纠纷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签署离婚协议书后,还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盖公章。
离婚协议书需要盖公章的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要在当事双方签字处盖章。这个公章可以是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委会等机构的公章,用以证明签字双方的真实身份和签署协议的真实性。
其次,需要在公证机关的公章处盖章。公证机关是指具有公证资格的单位,目的在于验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时,协议书需要签署并盖上公章。
另外,如果在协议书中需要涉及夫妻双方的工作单位、银行等机构,则需要在这些机构的公章处盖章。例如,夫妻双方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开具了出具离婚证明应盖有单位的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通过公章的盖印得到保证。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管好相关的公章,以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